企業管治
本公司董事會轄下目前設有三個特別委員會,分別為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該等委員會根據由董事會設立的有關職權範圍運作。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已根據上市規則第3.21條及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第C.3段及第D.3段設立審計委員會,並製定其書面職權範圍。審計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即張森泉先生、汪駿先生及鐘創新先生。張森泉先生擔任審計委員會主席。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其中包括):
- 審核我們的合規事宜、會計政策及財務申報程序
- 監督內部審核系統的實施情況
- 就外聘核數師的委任或更換提出推薦建議
- 保持內部審核部門與外聘核數師之間的溝通
- 經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責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已根據上市規則第3.25條及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第B.1段設立薪酬委員會,並製定其書面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即馬中駿先生、劉小楓先生及鐘創新先生。馬中駿先生擔任薪酬委員會主席。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其中包括):
- 就有關董事及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薪酬的政策及結構向董事會提出推薦建議
- 就各董事及高級管理層成員的特定薪酬待遇向董事會提出推薦建議
- 檢討及批准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成員因失去職位或職位終止或委任而應獲得的補償,確保補償符合合約條款,並屬公平且不致過多
- 檢討及批准就任何董事因行為失當而遭撤職或罷免所作出的補償安排,確保該等安排符合合約條款,且屬合理適當
- 經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責
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已遵照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第A.5段設立提名委員會,並制定其書面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即馬中駿先生、劉小楓先生及鐘創新先生。馬中駿先生擔任提名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其中包括):
- 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規模及組成,及根據本公司策略就董事會的任何擬定變動提出推薦建議
- 物色及甄選提名出任董事的候選人或就甄選有關候選人向董事會提出推薦建議
-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有關事宜向董事會提出推薦建議
- 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
- 經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責